參考聖經: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
神話答案:
「末世已到,萬物各從其類,都按著不同的性質被劃分在不同的類別中,這正是神顯明人的結局、歸宿的時候,人若不經歷刑罰、審判,人的悖逆、不義都沒法顯露出來。只有藉著刑罰、審判才能將萬物的結局都顯明出來,人在刑罰、審判中才能顯出原形,惡歸於惡,善歸於善,人都各從其類,藉著刑罰、審判來顯明萬物的結局,達到罰惡賞善,讓萬人都歸服在神的權下,這些工作都得藉著公義的刑罰與審判來達到。因人敗壞到頂峰了,人的悖逆太重了,只有以刑罰與審判為主的在末世顯明的神的公義性情才能徹底將人變化、作成,才能將惡顯明出來,從而重重懲罰所有不義之人。所以說,這樣的性情都是具有時代性意義的,性情的顯明、公開是為了每個新時代的工作,並不是無意義地隨意顯明他的性情。若在顯明人結局的末世仍來對人施下不盡的憐憫、慈愛來愛人,仍然對人是愛,不是公義的審判,而是寬容、忍耐、赦免,無論人犯多大的罪仍是饒恕,沒有一點公義的審判,那整個經營何時能收尾呢?這樣的性情何時能將人帶入人類合適的歸宿中呢?就如一個法官他永遠愛人,是一個心慈面軟的愛人的法官,不管是犯什麼罪的他都愛他,不管什麼人他都愛他、包容他,那他什麼時候才能斷清案呢?在末世,只有公義的審判才能將人類都各從其類,才能把人帶入更新的境界中,這樣,就以審判、刑罰的公義性情來結束整個時代。」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作工異象(三)》
「凡是不相信神道成肉身的人,即凡是不相信看得見的神的作工與說話的人,不相信看得見的神而是崇拜天上看不見的神的人,都是心中沒有神的人,也就是悖逆、抵擋神的人,這樣的人不僅沒有人性理智更談不到具備真理。對於這些人來說,看得見、摸得著的神更不可信,而看不見、摸不著的神才是最可信的,也是最令人心曠神怡的,他們尋求的不是現實的真理,也不是人生的真諦,更不是神的心意,而是尋求刺激,哪些東西最能使他們達到自己的慾望,那無疑這些東西就是他們的信仰與追求了。他們信神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並不是為了尋求真理,這些人不都是作惡的人嗎?他們非常自信,並不相信天上的神會把他們這類『大好人』給毀滅掉,而是認為神會將他們都留下來而且大大賞賜,因為他們為神做了許多事,為神盡了許多『忠心』。若是他們也追求看得見的神,但他們的慾望一旦落空,那他們就會馬上對神反攻或是馬上暴跳如雷,這些人都是為了滿足自己慾望的『小人』,並非是追求真理的『正人君子』,這類人就是所謂的跟隨基督的惡者。那些不尋求真理的人就不可能相信真理,他們對人類以後的結局更是看不透,因為他們並不相信看得見的神的一切作工與說話,包括人類以後的歸宿他們也不能相信,所以他們即使是跟隨看得見的神也仍然在作惡卻並不尋求真理,也不實行我所要求的真理。那些不相信自己會被毀滅的人反而又是被毀的對象,都是認為自己太聰明,認為自己是實行真理的人,他們把自己的惡行當作真理來寶愛,這樣的惡人都是太自信,將真理當作道理,而將自己的惡行卻當作真理,到最終只能是自食其果。越是自信的人越是狂妄的人越不能得著真理,越是相信天上的神的人越是抵擋神的人,這些人都是被懲罰的對象。」